中国第一巨贪
信息发布者:DUJING 2018-08-10 09:38:36 转载
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贪腐犯罪适用死刑的第一案,贪腐数额实在是太大了——
从1997到2013的十几年间,张中生在中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任上,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其家庭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在十八起受贿犯罪事实中,张中生有两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还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8868万余元;案发后尚有赃款人民币3亿余元未退缴,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依法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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